索引号: | 621026scjgj000/20210819-00034 | 发布机构: |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年8月9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宁县知识产权局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二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二十一)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二十二)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一)办公室(财务股);(二)党建办(非公企业党建办);(三)政策法规股。(四)行政审批股(登记注册股);(五)信用监管股;(六)市场秩序规范监管股;(七)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八)质量发展股;(九)食品安全监管股;(十)药械化安全监管股;(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十二)计量与标准化监管股;(十三)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股;(十四)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秩序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十五)知识产权保护股;(十六)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下设食品稽查局、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4个直属单位,18个市场监管所,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变化。
2020年底核定编制143名,其中:行政编制84名、机关工勤编制7名,事业编制52名;共有在职人员195人(行政人员93人,事业人员102人),较上年增加12人,主要是机构合并盐业公司人员化转10人,新分配工作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较上年减少18人,主要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退休人员相应减少;遗嘱供养人员21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22829533.60元,较上年减少3868196.64元,减少14.49%;支出22829533.60元,较上年减少3807337.89元,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业务事项减少,项目事项减少,支出同步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22829533.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29533.60元,占本年收入100%。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22829533.60元,其中:基本支出22399533.60元,占本年支出98.12%;项目支出430000元,占本年支出1.88%。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减少60858.75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支出进度,当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829533.60元,较上年减少3868196.64元,减少14.49%。主要原因是业务事项减少,项目事项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829533.60元,较上年减少3807337.89元,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业务事项减少,项目事项减少。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10881.3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2.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44479.36元,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调整追加预算了人员正常增资及专项资金;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8652.2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595.76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机构,相应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3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3%,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主要是3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22399533.60元。其中:人员经费18820012.60元,较上年减少1190107.26元,减少5.94%,主要原因是2019补发2016年至2019年公务员车补,因此当年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公用经费3579521.00元,较上年减少2286607.45元,减少38.98%,主要原因业务事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269.38元,较上年增加5282.39元,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加大,公务用车外出检查增多,工作量增加,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公务用车2辆,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969.38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82.39元,增加28.53%,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加大,公务用车外出检查增多,工作量增加,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23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00元,减少67.14%。主要是疫情影响上级检查减少,费用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69.38元,公务接待费2300元,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46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人数46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9521.00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2469197.45元,减少40.82%,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业务事项减少,相应支出同步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原值9066832.01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118850.97元,固定资产净值 5947981.04元。本单位执法执勤车1辆,价值187000.00元,其他专用车1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价值648000.00元;单位价值5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无单价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食品安全抽检经费200000.00元,2020年支出200000.00元,较上年支出增加200000.00元,主要是加大对市场上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得分91.70分,结果为“优”。对省级市场监管和食品监管专项资金、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2个项目组织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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