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xzf000/20230207-00017 发布机构: 中共宁县纪委
生效日期: 2023-02-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中共宁县纪委2023年预算公开

来源:中共宁县纪委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宁县纪委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负责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

三是负责检查、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合法权益。

四是按照分级管辖的原则,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上述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保护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五是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性党风党纪、廉政勤政方面的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六是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宁县执行党纪条规的有关文件;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拟定宁县行政监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七是负责宁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人选提出建议、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是承办宁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考核、督促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建设工作;对违反庆阳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建设等政策规定的组织和个人进行检查、监察和责任追究。

九是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庆阳市纪委、监察委授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县纪委为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11个职能室和2个直属事业机构(县纪检监察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心)。

(三)派驻机构

县纪委共设立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是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现有在职人数73人,其中:行政人员60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1人。遗属供养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1076.753721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147.7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派驻机构改革,人员较去年增加。其中:人员支出预算853.25558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7.649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060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公用经费)223.498135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公务车改革补贴的支出增加)。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853.255586万元,同比增加174.99%,主要是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含过渡期奖励补贴、年终奖等。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23.498135万元,同比增长79.65%(派驻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218.498135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7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费1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工会经费11.183256万元,福利费9.1348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1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支出。

(四)项目支出预算。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参加公车改革,我委共有公车2辆(较2022年无变化)。

3.“三公”经费情况说明。“三公”经费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2022年增加3.6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363.424237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81.992735万元,通用设备215.446502万元,专用设备0.18万元,家具用具65.805万元。计提折旧122.063418万元,净值为241.360819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委将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纪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中共宁县纪委

                           2023年2月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