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rb000/20231025-00004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3-10-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2年度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配合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驻宁机构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拟订地方金融业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和融资租赁公司等实施日常监管。
3.会同、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乡村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
4.根据县政府授权,行使县属金融机构(企业)相关管理职责。
5.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推动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协调在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有关方面支持在宁金融机构发展。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金融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及其驻宁机构、在宁金融机构及其省、市分支机构的业务关系。
7.指导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发展地方金融业态,推动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地方金融机构体系。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9.职能转变。县政府金融办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地方金融发展、改革、监管、防风险方面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
二、机构设置
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批准成立的正科级行政单位,同时承担宁县天润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宁县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三个单位业务。内设人秘股、综合股、金融股三个股室,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下属股级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
2022年末实有人员26名,其中:行政人员4名,事业管理人员22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1.1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7.61万元,下降51.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651.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1.1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65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11万元,占44.71%;项目支出360.00万元,占55.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1.1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687.61万元,下降51.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7.61万元,下降51.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7.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6万元,支出决算为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当年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及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14.93%,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3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参加公务员培训。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组织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及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两个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
1.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二是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我县应支付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19.645193万元,实际支付40万元,结余20.354807万元。结余资金已报告县脱贫领办统筹。三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资金19.645193万元已按兰州银行庆阳分行要求时限,及时支付。
2.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0万元,执行数为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资金预算安排情况。2022年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320万元。二是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320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三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根据省易地扶贫搬迁公司下发的《上划利息通知书》,县天润公司及时归还项目贷款利息贴息资金320万元,贷款运行良好,无逾期。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将此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2:宁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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