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40821-0005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3年度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
(2)做好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
(3)整理全县大事记,撰写有关理论、专题文章。
(4)组织、指导、检查各部门地方志编纂工作。
(5)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6)草拟地方志业务文件,编辑出版地方志书刊、资料,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开展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7)负责《宁县志》《宁县年鉴》等地情文献的组稿、编纂、审定。
(8)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机构设置
二、机构设置
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宁县地志办”),2014年7月,宁县地志办归属政府领导,人事、经费独立,单位负责人开始实行专职,重新组建工作人员,为政府办二级正科级事业单位,较2022年机构无变化。宁县地志办现有编制3个,在职5人。较2022年人员无变化。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6.0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79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二是年中调整预算,追加《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费及工作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0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78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工资;二是年中调整预算,追加《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费及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工资;二是年中调整预算,追加《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费及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53万元,占93.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万元,占3.67%;卫生健康支出2.58万元,占2.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3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工资;二是年中调整预算,追加《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费及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年初预算财政代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2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工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抚恤金等。公用经费47.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年鉴编纂印刷出版费用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为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车购置费0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国内公务接待。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会费、维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年鉴编纂印刷出版费用增长。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和培训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附件2)
(一)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41%。组织对《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评价得分为95分。预算公开符合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等1个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印刷出版《宁县年鉴2023》;二是出版质量数量符合出版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方案不够详细;二是项目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工作前期规划管理;二是加快项目工作进度。《宁县年鉴2023》出版印刷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整体良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绩效评价良好。
(附件2: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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