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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8-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关于调整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宁财发〔2018〕95号
关于调整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
县居民健康保障局:
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已经2018年7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查批准,现将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预算由892万元调整为1492万元,增列财政支出600万元,列2101201支出科目(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请统筹合理安排支出,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宁县财政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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