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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8-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4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公开信息

    一、基本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制定县直非税收入收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是组织征收县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等非税收入;

(三)是负责县直非税收入票据及其他财政性票据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提出有关收费和基金等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的初审意见;

(五)是负责会同物价等部门初审有关收费、基金等项目标准的制订、调整、年审等工作;

(六)是监督检查县直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七)是承办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宁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于2008年1月批准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编制8人,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供给。2008年经庆阳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票据股、稽查股股、财务计划股四个股室。

    三、人员情况

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核定编制8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参公人员7人,事业管理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按性别分:男职工6人,女职工4人。按年龄分:50岁以上3人,40岁到50岁5人,30到40岁2人。较2016年,人员无变化。

第二部分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收入130.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4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39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支出11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2万元。2017年12月31日结转11.12万元。

(二)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说明

1.本年收入109.45元,比上年109.11元增加0.34万元,增加约0.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2.本年支出119.72万元,比上年92.61万元增加27.11万元,增加29.2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票据款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72万元,比年初预算75.19万元增加44.53万元,增加约59.22%。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2016年科学发展业绩奖、2017年取暖补贴)支出增加。

二、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为0元。其中:
  1、2017年未组织出国(境)团组活动,出国(境)活动费支出为零。较2016支出无变化。较2017年年初预算无变化。
   2、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购车支出为零;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较2016年减少一辆。减少原因:按照车改相关文件要求,将我单位的桑塔纳小轿车上交县国资办已处置拍卖,拍卖所得已经全部上缴国库。

3、2017年共发生公务接待费为零。较2016支出无变化。较2017年年初预算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3万元,比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9万元增加25.04元,增加99.02%。主要原因是:票据款增加、非税收入检查及精准扶贫工作,致使人员外出费用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32元,其中:流动资金11.12万元,固定资产29.20元。固定资产较2016年42.24万元实际减少了14.7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价值10.78万元的一般公务用车已上交县国资办拍卖处置,二是报废了一些破损、故障及使用年限已久的办公设备,其中:电脑2台,打印机2台、传真机1台、饮水器4台、空调3台、电冰箱1台、椅子13把、真皮转椅4把、皮软椅3把、床5张、电脑桌3张。共计资产原值合计3.95万元。其中:3台空调处置0.09万元、电冰箱处置0.03万元,计处置0.12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2017年购置碎纸机1台0.1万元,多功能打印机2台0.71万元,显示屏1台0.1万,电脑2台0.7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均正常使用,未出现闲置资产。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购置碎纸机1台0.1万元,多功能打印机2台0.71万元,显示屏1台0.1万,电脑2台0.79万元。

六、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无项目支出。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八、决算公开内容
    2017年度部门收支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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