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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8-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2017年财政总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7月31日在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宁县财政局局长 杨 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7年全县财政决算已经市财政局上报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财政决算(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认真贯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积极克服收入压力大、支出负担重,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等不利因素影响,紧盯目标,迎难而上,千方百计筹措财力、调度资金,全力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责任,着力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建设,在财政形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按决算要求上报了决算数据,账面实现收支平衡。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当年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30071万元,占预算25500万元的117.92%;比上年23840万元增长26.14%,增收6231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496万元,占预算16300万元的101.2%;比上年15198万元增长8.54%,增收1298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84981万元,占调整预算298424万元的95.5%;比上年支出247783万元增长15.01%。

决算结果:收入总计2933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16496万元,省市补助收入272641万元(返还性收入437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654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27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64万元,调入资金4172万元(政府性基金4095万元,存量资金缴回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407万元。支出总计288499万元,其中:决算支出284981万元,上解支出54万元(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贴息),置换债券支出346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867万元,减去结转2018年使用8639万元,累计赤字37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当年收入30474万元,其中:基金决算收入10713万元,上级补助111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07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60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9471万元),上年结余5580万元。当年支出29730万元,其中:基金决算支出16164万元,调出资金409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47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74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17年县属四户国有企业没有实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相应未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当年收入5276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64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9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52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913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00万元。当年支出6328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67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92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871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240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2693万元。

(五)举借债务情况

2017年初,全县政府债务系统内债务余额71316万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券7600万元,偿还债务4008万元,2017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7490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省财政厅当年核定的88893万元限额之内。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以赴生财聚财。一是狠抓收入征管。召开收入征管工作会议4次,主要领导亲自参会并安排工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多次深入部门、乡镇、企业开展调研,协调抓促收入。制定了《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财政收入征缴工作的通知》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综合治税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宁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征收工作组、2个专项督查组。通过靠实部门责任,细化目标任务,跟进督促征收,超额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坚持把争取支持作为我县财政工作重中之重,经过积极衔接争取,当年上级下达我县各类专项资金1708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2786万元,专项性质的一般转移支付68087万元),较上年增长28.7%,转移支付等可用财力补助达到107728万元,当年新增15693万元。争取省级代发政府债券20535万元(一般债券4000万元,专项债券3600万元,置换债券12935万元),缓解了当年财政困难局面。三是大力培植财源。安排893万元扶持农业财源建设,支持做强苹果、苗林、瓜菜、草畜等主导产业。筹集1910万元做大工业财源,支持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和盛工业集中区建设和煤炭油气资源开发。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一是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部分增列扶贫资金比例达到20%以上”的规定,全年安排精准扶贫资金2490万元,支付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贴息4608万元;争取省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1000万元,以“资金变股金”的形式,为1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宁县聚农苹果产业资金专业合作社,当年取得分红收益20万元;争取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2275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8584万元;发放惠农资金24项3.32亿元,惠及全县11.78万农户,有力支持了全县脱贫攻坚工程。二是努力保障必保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优先保障职工工资及时准确发放、保障各项事业正常运转、保障民生配套到位,保增长、防风险、补短板的支出导向更加鲜明,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尽力办好民生实事。取消、停征、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涉企收费4项,推进降成本措施落实。保障民生实事资金需求,配套民生项目资金4257万元,拨付乡村教师县级配套生活补助1100万元、村干部报酬及村办公经费2965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55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54万元、廉租房补贴143万元、农房保险费补贴77万元,兑付客运车辆油价补贴430万元,补贴农业保险费177万元。落实社会保障财政补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较上年增长22.6%,全县2483名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由上年6000元提高到6420元,分散供养由4680元提高到5010元。全县6760名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每月增加生活补助62元,全额保障和差额保障标准较上年分别提高17%、19%,达到428元和382元。四是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建立农村文化广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种植养殖等4类项目库,当年筛选入库项目20个。安排4个1000万元用于项目工作、美丽乡村、通村水泥路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筹措4812万元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付全县规划编制资金230万元,拨付长庆桥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0万元、和盛工业集中区及公益事业征地拆迁补偿费1440万元。全年完成财政投资评审项目164项,审定3.86亿元,项目资金应支尽支,推动了全县重大项目建设。

(三)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安排、下达、支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控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审批程序,落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尽力压减“三公”经费,不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安排全县预算单位按要求编报了2016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全面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制定《宁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当年撤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47个,新开立3个非税收入专户,将县乡惠农资金账户变更为代管资金账户,所有财政专户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盘活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共收回存量资金3275万元,其中安排用于扶贫领域2153万元,占收回资金的66%,超过“当年清理收回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的政策规定。不断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印发了《宁县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除财政专户资金实行实拨外,其他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对需要二次分配的财政性资金,简化指标申报及资金支付流程,创造条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2万元以下基本支出全面实行财政授权支付。全年有192个预算单位开展了授权支付业务,占预算单位总数的85%。公务卡改革步伐不断加快,预算单位当年新增公务卡80张,总数达到2796张,刷卡支付公务费281万元。三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印发《宁县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将货物类一次性采购起点由1万元提高到3万元,协议供货由单次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提高到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100万元以上项目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6项62家协议供货定点供应商,方便预算单位采购。对各单位报送的采购预算,通过对比网上价格、以前年度县内招标价、同类产品近段时间其他市县成交价、协议供货商备案价等进行预算审核,提高政府采购预算准确度,尽力节约财政资金。全年共组织政府采购项目335批次,采购资金13464.41万元,节约资金327.33万元,节约率2.37%。

(四)着力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努力加强财政监管。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办法。制定《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对18个乡镇财政所和局机关16个股室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会计业务开展全面检查,财政所当年业务按季稽核。按照《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围绕重点项目和重大政策落实,对8个单位2016年度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采取“指定专人、包干到人、指导到人”的办法,培训预算单位财务人员225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金库”治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100%。完成财政系统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自查检查工作。按照生态环境指标体系要求,对环保局、农牧局、林业局2016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促进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一规定四统一”(在规定时限,统一公开方式,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项目)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全县225个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公开了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不断提高。三是不断规范债务管理。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财政部及省市有关债务管理会议和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自查存量债务置换及2014年审计甄别认定以来举债融资行为,依法依规废除县财政向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承诺、还本付息、回购等条款,守住了债务管理的底线和天花板。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认定核实100个行政事业单位盘盈资产1912.6万元、损失资产1631.15万元,审核处置通用设备4968台(件)、家具用具6745件(套)、房屋构筑物8282.5平方米,审批资产购置申请225批(次)。公开处置公车改革取消车辆98辆,完成原长庆石油机械厂资产接收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表:1.2017年宁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2.2017年宁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附表1

2017年宁县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科目

全口径财政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备注

预算数

完成数

完成

预算%

同比

增长

预算数

完成数

完成

预算%

同比

增长


增值税

10896

13757

126.26

81.63

3927

3377

85.99

46.13


消费税

5

4

80.00

-20.00






企业所得税

1844

2072

112.36

20.05

370

414

111.89

20.00


营业税




-100.00




-100.00


个人所得税

856

1259

147.08

57.38

172

252

146.85

57.50


资源税

28

43

153.57

65.38

14

21

150.62

61.54


城市维护建设税

486

702

144.44

54.63

486

702

144.44

54.63


房产税

231

223

96.54

3.24

231

223

96.54

3.24


印花税

70

120

171.43

87.50

70

120

171.43

87.50


城镇土地使用税

213

152

71.36

-24.75

213

152

71.36

-24.75


土地增值税

90

91

101.11

8.33

90

91

101.01

8.33


车船税

651

768

117.97

26.32

651

768

117.97

26.32


耕地占用税

2420

2050

84.71

-9.33

2420

2050

84.71

-9.33


契税

220

1020

463.64

395.15

220

1020

463.64

395.1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458

1052

72.13

-22.87

1450

875

60.34

-30.94


专项收入

759

966

127.28

21.51

715

909

127.05

21.36


排污费收入

27



-100.00

23



-100.00


水资源费收入

24



-100.00

21



-100.00


教育费附加

203

423

208.37

54.38

203

423

208.37

54.38


地方教育附加

190

286

150.53

60.67

152

229

150.37

61.27


地方残疾人保障金

305

257

84.26

-10.14

305

257

84.26

-9.51


森林植被恢复费

11



-100.00

11



-100.00


罚没收入

1288

932

72.34

-22.66

1288

932

72.36

-22.66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518

1173

77.26

-17.39

1518

1173

77.27

-17.39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99

1105

369.10

294.64

299

835

279.26

200.36


捐赠收入

460

1089

236.86

153.26

460

1089

236.74

153.26


其他收入

1706

1493

87.49

-6.45

1706

1493

87.51

-6.45


收 入 合 计

25500

30071

117.92

26.14

16300

16496

101.20

8.54



附表2

2017年宁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调整预算数

完成数

完成预算%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959

27,748

99.25

202

外交支出




203

国防支出

460

460

10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11,973

11,973

100.00

205

教育支出

74,611

73,879

99.02

206

科学技术支出

303

303

100.00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234

3,234

1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186

53,315

93.23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6,565

23,789

89.55

211

节能环保支出

3,461

3,033

87.63

212

城乡社区支出

6,443

6,443

10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6,257

55,755

99.11

214

交通运输支出

7,665

7,651

99.82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670

655

97.76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732

732

100.00

217

金融支出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5,919

5,919

1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491

8,491

100.00

22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807

807

100.00

227

预备费




229

其他支出(类)

4,894



232

债务付息支出

786

786

100.00

233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8

8

100.00

合 计

 

298,424

284,981

9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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