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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7-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公安局2015年决算公开
宁县公安局2015年决算公开编报说明
宁县公安局是隶属县政府管理的正科级直属行政单位,是财政全额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全局设19个机关科室: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监察室、审计室、信访室、情报中心、案管中心、刑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网安大队、法制大队、经侦大队、巡警大队、督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看守所;18个乡镇派出所:城关派出所、长庆桥派出所、新庄派出所、太昌派出所、和盛派出所、焦村派出所、平子派出所、良平派出所、中村派出所、米桥派出所、盘克派出所、春荣派出所、九岘派出所、金村派出所、南义派出所、瓦斜派出所、湘乐派出所、早胜派出所。
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落实;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县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预测全县敌社情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和制定相应对策;组织、指导侦察破案工作,承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邪教组织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涉油案件,协调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骚乱;
负责治安管理工作,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禁毒工作和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和处置突发恐怖暴力事件,侦破恐怖暴力案件,打击恐怖暴力犯罪组织;负责前来视察、来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重要会议及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5年宁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入共计4454.25万元(含上年结转40万元),支出共计4287.3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2806.93万元,退休费支出266.86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722.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6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697.5万元,结转下年166.9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82.73万元,较上年210.82万元降低了13%.全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共有45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41辆,其他4辆。
关于专项经费的解释:2015年宁县公安局专项经费支出697.5万元,资金来源是中央转移支付,分为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费,重点保障公安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费用支出及装备购置支出。
特此说明。
附:2015年度部门收支决算公开表。
宁县公安局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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