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6-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林业发展政策和森林生态环境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根据全县林业发展的需要,组织和指导全县的林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项目建设,对国营林场和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管理,承办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规,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实施木材凭证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占用林地和审核、审批,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监督林地利用,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县森林防火,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

(五)、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保护点,主管全县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负责濒危动植物物种进口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检查。

(六)、对全县木材生产、林产品等实行行业管理,规划和指导木材和林产品市场建设。

(七)、根据林业发展的需要,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预审和报告,负责筹集、管理、监督、使用林业建设资金和技术引进管理工作。

(八)、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的政策调节意见;组织指导实施重点林业建设项目。9、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二、机构设置

林业局内设机构3个:1、人事秘书股。2、计划财务股。3、林政管理股。下属单位12个:果业局、林业技术推广站、种苗管理站、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派出所、亚行项目办公室、和盛林业工作站、早胜林业工作站、湘乐林业工作站、新宁林业工作站、九龙川林。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73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29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付50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3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都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没有单独预算拨付,2015年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4.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附件:林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