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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地志办2015年度决算公开
一、宁县地志办基本情况
1、宁县地志办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地方志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纂工作;整理全县大事记,撰写有关理论、专题文章;组织、指导、检查各部门地方志编纂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草拟地方志业务文件,编辑出版地方志书刊、资料,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讨,开展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负责《宁县县志》、《宁县年鉴》等地情文献的组稿、编纂、审定;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2、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宁县地志办”), 2014年7月,宁县地志办归属政府领导,人事、经费独立,重新组建工作人员,为政府办二级事业单位。宁县地志办编制3个,单位负责人开始实行专职。
二、部门经费收支情况简要说明
单位本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16万元,占总支出的94.33%公用支出0.31万元,占总支出的5.67%。
三、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预算下达宁县地志办“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决算公开内容
2015年度宁县地方志办公室收支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附件:宁县地志办2015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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