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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9-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公证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办理各类民事和经济公证事务,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2.机构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宁县公证处为事业单位,隶属于宁县司法局,机构较2014年无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
编制人数5人,其中:主任2名,职员3名;退休干部1名,遗属供养1名。实有5人无增减变动情况。
二、收入支出情况简要说明
(1)收入情况: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为49.22万元,上年结转5.47万元。
(2)支出情况:2015年总支出46.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支出6.27万无)。本年结转资金7.71万元。全年实现了收入大于支出的正向发展。财政拨款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符合支出标准,无超支,无铺张浪费,乱开出现象。年初固定资产为92692.00元,增加今年增加固定资产31650.00元,年末固定资产为124342.00万元。
三、三公经费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五、决算公开内容
2015年部门收支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附件:宁县公证处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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