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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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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12-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和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和协调,指导中小学、幼儿和民办教育工作。拟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办法;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以及学生资助资金等;检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和全县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指导、申报、监督实施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工程。

5.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管理工作。

6.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全县体育竞赛工作的综合平衡,指导全县体育训练,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工作,协调、组织、承办全县性体育竞赛和上级委托的体育竞赛,按规定审定运动成绩,监督管理体育彩票发行工作,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体育竞赛。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的继续教育;承办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调指导工作。

9.负责全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高考、会考等考试的组织工作。

10.负责教育法规宣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网络的开发与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股、体育股、财务股、教育股(行政审批股)、稽核股、基建股7个股室;设立中共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宁县教育体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宁县监察局派驻宁县教育体育局监察室;代管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学研究室、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工农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化教育中心等6个科室。局机关核定编制58人,实有在职职工81人,其中:正式职工78人,临时工3人。离退休人员13人,遗属供养7人。

(三)部门决算构成

宁县教育体育局部门决算包括: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5年,决算收入1358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8.49万元,占93.57%;其他收入873.17万元,占6.43%。

2015年,决算支出13202.98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142.69万元,占8.65%;项目支出12060.29万元,占91.35%。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13123.10万元,占99.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8万元,占0.61% 。

(二)“三公”经费

2015年,宁县教育体育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19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下降3.5%。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9万元,比2014年减少0.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费5.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0元。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宁县教育体育局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6.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43.07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宁县教育体育局固定资产总额为420.4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代管的科室)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教育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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