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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2-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宁县粮食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宁县粮食局是隶属县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
(二)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全县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
(三)负责对全县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检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
(四)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县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应急保障供应及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
(五)承担省县级粮油储备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
(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七)指导全县粮油仓储管理,负责原粮质量与卫生。
(八)制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
(九)制定全县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业布局规划、粮食物流体系和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十)指导协调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十一)对宁县鑫塬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代表县政府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
(十二)指导全县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省、县级储备粮油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宁县粮食局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外事、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安全保卫和办公自动化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工作承担老干部、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二)业务股 拟订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粮食安全预警工作,拟订粮食流通应急方案,提出启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省县级粮油储备管理,指导监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提出全县粮油进出口计划;承担对全县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检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拟订全县社会粮油流通统计制度,承担全县社会粮食流通及粮油加工等统计工作。 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职责;拟订全县商品粮指导性购销计划,指导市场收购;组织协调各类政策性粮油购销。指导全县粮油仓储工作,贯彻粮油储藏技术规范标准;负责粮油质量标准工作,负责全县科学保粮技术的推广及规范,指导全县安全储粮;负责县级储备粮库扩建项目工作;协调粮油调运工作。
(三)财务股 拟订全县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预算、审计、统计和监督工作;负责基层企业财务月审季核,分析上报工作;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和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督促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拨补省级储备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落实粮食企业各种专项资金;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内部审计业务。
(四)粮食稽查队 宁县粮食稽查队成立于2001年5月11日,为副科级事业管理单位。主要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监督检查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督促落实粮食经营者最高和最低库存量标准;监管原粮质量与卫生;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
三、经费资产说明
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352.68万元,单位基本拨款收入17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拨款166.67万元,公用经费拨款6.01万元;项目拨款18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4万元。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都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没有单独预算拨付,2015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
名词解释:
①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②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③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④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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