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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2-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
一、非税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制定县直非税收入收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二)是组织征收县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等非税收入;
(三)是负责县直非税收入票据及其他财政性票据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提出有关收费和基金等非税收入减征、免征、缓征的初审意见;
(五)是负责会同物价等部门初审有关收费、基金等项目标准的制订、调整、年审等工作;
(六)是监督检查县直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查处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七)是承办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
宁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于2008年1月批准成立,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财政局管理,编制8人,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供给。2008年经庆阳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票据股、稽查股股、财务计划股四个股室。机构较2015年无增减变动。
3、人员情况
宁县非税局现有事业编制8名,实有事业人员10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事业管理2人,工勤人员1人,较2015年无增减变动。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简要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为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8.2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51.62万元,公务费3.04万元,业务经费8万元,房屋租赁费5.6万元),上年结转10.24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为 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16“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没有单独预算拨付,2015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预算公开内容
附件: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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