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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2-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妇幼保健站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妇幼保健站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两纲》,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完成“两纲”要求中的各项目标。
2.为全县妇女、儿童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妇幼保健三级网的建设。定期对乡村卫生院、村卫生所妇幼工作的检查、督导、监督、培训。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健康教育和住院分娩的好处。
3.完成妇女、7岁以下儿童的保健、系统管理、疾病普查的工作任务,提出防治措施,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降低发病率。
4.负责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监督管理,0-6岁儿童的健康检查,加强对体弱儿、高危儿的健康指导。
6.负责指导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和妇幼人员的培训,督导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妇幼工作情况.
7.负责全县妇女儿童的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和妇女、儿童常见疾病的诊治。
8.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增补叶酸”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预防新生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
9.负责本县妇幼卫生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妇幼卫生信息数据,组织妇幼报表质量控制和漏报调查,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二)机构设置
宁县妇幼保健站始建于1975年,为副科级独立编制事业机构,主要设有13个临床科室(听力筛查室、儿童体检室、中西药房、治疗室、妇科门诊、产科门诊、产房、儿科门诊、婚前医学检查咨询室、男婚检室、女婚检室、化验室、B超室、)和6个行政职能科室(站长室、副站长室2个、财务室、办公室、基层指导科)。事业人员编制21人,年初实有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15人,遗属供养2人,临时人员10人,借调6人;4月退休1人,5月份分配服役军人2名,(目前在职实有20人,退休1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宁县妇幼保健站部门预算包括: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181.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3万元,占100%。
2016年,预算支出181.6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81.63万元,占100%;按支出功能分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0.42万元,占60.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1万元,占39.21% 。
(二) “三公”经费
2016年,我站“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都包含在公用经费中,没有单独预算拨付,2015也没有单独预算拨付。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今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代管的科室)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会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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