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xx000/20211229-00150 | 发布机构: |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公开表
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一级预算单位)
一、部门概况
( 一)主要职能
1.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1)依法行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代表会议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 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2.宁县瓦斜乡财政所主要职能:
(1)管理惠民惠农信息,服务农村经济建设,对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财政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
(4)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对本乡各单位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二)内设机构
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党政综 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和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乡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5 个,分 别为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执法队。
宁县瓦斜乡财政所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数:1个,机构名称:宁县瓦斜乡财政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538.62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13.35%。增加其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项目经费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41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27.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411.46万元,同比减少1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增资、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等因素。按照2021年11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预算127.16万元,同比增加5.47%。主要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我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27.16万元,其中办公费34.5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12万元,电费15.3万元,邮电费3.15万元、取暖费4万元,差旅费5.7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被装购置费0.5万元,劳务费9.8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8.05万元,福利费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68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不涉及。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单位保留公务用车1辆,全年公务交通运行维护预算5万元。
3.2022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根据上级要求我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52.14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15.33万元,通用设备64.68万元,专用设备28.61万元,家具用具43.14万元,图书档案0.38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全年预算48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8000元。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乡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乡无政府性基金。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度,我乡无社会保险基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宁县瓦斜乡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一级)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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