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pkz000/20221013-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
(2022年10月13日)
目 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依法行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决议,并报告政府工作。
2、制定镇政府各项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3、负责执行镇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4、抓好全镇政治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保持政府机关廉洁高效,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5、积极探索全镇经济建设新路子,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种机制,使全镇经济建设得到稳步发展,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经济目标得到实现,人民生活不断改善。
6、与镇党委、镇人大密切配合,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协调开展各项工作。
7、对上级政府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和本级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一级预算单位), 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5个股级党政机构,镇直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2个二级预算单位为盘克镇财政所、盘克镇盘陇社区。现有职工104人,其中在职91人,退休1人,遗属供养12。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26549807.93元,支出总计26549807.93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0286434.47元,增加63.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础设计建设项目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多。支出增加9094572.27元,增加52.1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础设计建设项目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多。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2655569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49807.93元,占100%,则2021年当年收入26549807.93元,上年结转5892元。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26555699.93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1209.18元,占44.67%;项目支出14688598.75元,占55.31%。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892元,占0.02%。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549807.93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86434.47元,增加63.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础设计建设项目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96494.93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资金和办公业务费。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6549807.93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9094572.27元,增加52.1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础设计建设项目和专项业务经费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96494.93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项目资金和办公业务费。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49807.93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1209.18元,项目支出14688598.7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46381.0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388.56元,卫生健康支出456762.02元,城乡社区支出454841.88元,农林水支出8976434.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49807.93元。其中:人员经费9961744.51元, 较上年减少929509.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村组干部职数减少;公用经费1899464.67元,较上年减少945473.51元,主要原因是村级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9564.00元(其中:出国(境)活动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564.00元,公务接待费0.0元),较上年比较,减少33213.33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公务车购置费0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564.00元。
公务接待费0.0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2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61209.18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874982.68元,减少13.65%,主要原因是村级公用经费减少等原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为3925540.87元,累计折旧131770.71元,净值160770.16元。其中:通用设备749135.53元,累计折旧563859.75元,净值185275.78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8173.11元,累计折旧60946.51元,净值47226.6元,土地、房屋建筑物3060936.23元,累计折旧1692883.62元,净值1368046.61元,无形资产2元,专用设备7300元,累计折旧80.83元,净值7219.1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事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6549807.93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1209.18元,项目支出14688598.75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附件2: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公开表.pdf
附件2: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pdf
宁县盘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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