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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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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pzz000/20240306-00002 发布机构: 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4-03-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一级部门)

来源: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3-06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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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

4、社会治理和应急办公室

5、生态环境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现有内设机构5个,其中:平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挂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 、平子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牌子)、平子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平子镇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26.5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126.5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6.51万元,占10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126.5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056.51万元, 占93.79%; 项目支出 70.00万元,占6.21%。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126.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13万元、其他支出53.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056.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18 万元,增长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14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4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预算项目支出。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项目平子镇政府机关办公楼维修项目。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类) 2024 年预算数为 983.73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增加33.6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办公楼维修。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24年预算数为89.13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67.1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逐步健全。

3.卫生健康2024年预算数为2.35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3.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4年度未预算。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5.00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2024年度未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万元,减少37.5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用车量,节约经费。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2024年未预算培训费用。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2024年未预算会议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42.11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19万元,下降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导致车补及工会会费及福利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17.9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738.33平方米,价值366.16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5.98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平子镇政府办公楼维修项目。

1、项目概况:政府机关现由于年久失修,屋面漏水,办公设施陈旧,给政府工作、职工生活和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不便。为了进一步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方便群众办事,计划对政府机关进行维修。项目概算99.9万元。

2、立项依据:于2023年4月21日平政呈字〔2023〕116号文件上报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立项,批准文号为宁住建项发〔2023〕69号。

3、实施主体: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按时完成项目内容的实施,及时支付资金。

6、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度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奖补资金预算安排7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实施。

7、预期总体目标:改善政府办公、生活条件,提升政府形象;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进一步提升基层政权治理能力。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绩效监控缺乏及时性,只要是没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模式。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绩效监控工作存在重复性,最要是没有实施及时且可靠的绩效考核。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1是编制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工程中,进一步完善、细化预算科目,强化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同时2023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日常财务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率,2是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组织参加预算绩效管理线上培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人员绩效管理水平,严格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把关,加强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我单位重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做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三公” 经费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资产管理制度,年底对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核对、处理。对取得的资产物资及时进行会计核算。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我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项目资金都纳入绩效管理的范围。各项开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成本,开源节流,每一分钱的使用都有它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对各项资金均进行制度化管理,按规划组织实施, 保证了各项资金使用的真实。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3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附件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pdf

宁县平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3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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