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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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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czj000/20221010-00052 发布机构: 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生效日期: 2022-10-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22-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决议。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领导、督查和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二)审查组建机关党组织,督促和指导机关党组织按期对班子进行换届改选,健全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审批机关党组织的班子成员。

(三)对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单位的党建工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四)对机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和考察,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做好机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参与、检查和指导机关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生活,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其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机关党员违纪案件,处置不合格党员,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和新路子,不断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上水平。

(八)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好机关党员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九)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并支持其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为县委工作机关,正科级建制,无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末与2020年度相比,行政编制(6名)无变化,行政在职人员增加1名,无退休人员。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件1)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246961.37元,较上年增加286786.64元,增加29.87%;支出1246961.37元,较上年增加286786.64元,增加29.87%,主要原因:增加1名正式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246961.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6961.37元,占本年收入100%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1246961.3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961.37元,占本年支出99.2%;驻村补助10000元,占本年支出0.8%

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上年无变化,单位正常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6961.37元,较上年增加286786.64元,增加29.87%;主要原因:增加1名正式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961.37元,较上年增加165836.16元,增加29.87%,主要原因:增加1名正式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3066.06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5%,和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389044.06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正式职工,人员经费增加。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8937.23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和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6459.23元,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正式职工,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54958.08元, 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和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54958.08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年初预算财政代编。

农林水支出10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和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0000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驻村队员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246961.37元。其中:人员经费1142598.18元,较上年增加253896.83元,增加28.57%,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正式职工;公用经费64,363.19元,较上年增加2889.81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增加1名正式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车购置,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情况: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用车,无公务接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原因为年初增加1名正式职工,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原值9.97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4.93元,固定资产净值5.04元。本单位无单位价值500000.00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246961.37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本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行政收入:指行政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行政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行政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行政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行政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行政单位净资产项下的行政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行政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行政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行政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行政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宁县委直属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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