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年度全县财政总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1年度全县财政总决算公开
2021年宁县财政总决算编报分析
宁县2021年财政总决算工作在省、市财政部门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全省财政决算工作会议安排,坚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的原则,逐级审查汇总,业已编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3月10日,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2100万元,较2020年实际完成数同口径增长5%。加上级补助收入14204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6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20000万元,减预留上解财力2218万元,全年县级可用财力186494万元,按《预算法》规定,当年县级安排支出186494万元,再加上级提前下达各类专项资金73162万元和上年结转专项1104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699万元。实际执行中,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263万元,加上级各类补助299333万元、新增债券转贷收入5000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66万元、调入资金2416万元(基金2280万元、其他136万元)、上年结余11043万元,减上解支出246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220万元,全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349621万元(决算口径)。
二、收支预算完成情况
(一)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263万元,占年初预算22100万元的123.36%,超收5163万元,较上年25166万元增收2097万元,增长8.33%。收入分税种:税收收入完成15847万元,同比增长77.5%;非税收入完成11416万元,同比下降29.7%。分征收部门:税务局完成17833万元,同比增长80.13%,其中:增值税完成5785万元,同比下降35.2%;企业所得税完成292万元,同比下降1.35%;个人所得税完成189万元,同比下降8.7%;资源税完成610万元,同比增长267.47%;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17万元,同比增长11.76%;房产税完成461万元,同比增长48.57%;印花税完成290万元,同比增长42.86%;环境保护税完成113万元,同比下降19.86%;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269万元,同比增长21.27%;土地增值税完成1006万元,同比增长141.57%;车船税完成1289万元,同比增长13.87%;耕地占用税完成3209万元,同比增长639.4%;契税完成1465万元,同比增长93.78%;其他税收收入54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487万元,同比增长10.18%;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258万元,同比增长9.32%;地方残疾人保障金收入完成561万元,同比增长90.82%;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完成355万元,同比下降52.48%;水土保持补偿费完成323万元,同比增长20.97%。非税局完成9430万元,同比下降38.23%,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340万元,同比增长78.95%;罚没收入完成1780万元,同比下降1.44%;森林植被恢复费完成410万元,同比增长19.88%;教育资金收入976万元,同比下降52.58%;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976万元,同比下降52.5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923万元,同比下降59.39%;捐赠收入完成2052万元,同比增长19.59%;其他收入完成1973万元,同比下降33.64%。
(二)支出预算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8937万元,占调整预算347157的97.63%,较上年支出308991万元增长9.69%。支出分级次:县级307136万元,占90.62%;乡镇级31801万元,占9.38%。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29万元,同比下降9.58%;公共安全支出11790万元,同比增长9.09%;教育支出77535万元,同比增长5.76%;科学技术支出1712万元,同比增长356.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22万元,同比下降9.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51万元,同比增长12.68%;卫生健康支出34224万元,同比增长79.51%;节能环保支出2580万元,同比下降15.2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6157万元,同比增长8.6%;农林水事务支出65074万元,同比下降1.03%;交通运输支出3309万元,同比增长46.67%;资源勘探信息支出674万元,同比下降9.65%;商业服务业支出274万元,同比下降45.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4178万元,同比增长158.7%;住房保障支出10591万元,同比增长39.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38万元,同比下降7.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6万元,同比增长143.18%,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2483万元,同比增长23.63%。
三、财政平衡情况
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42427万元,剔除上划税收1516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263万元,加调入资金2416万元(基金2280万元、其他13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66万元、上年结余11043万元、上级各类补助299333万元,其中:(1)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31万元(2)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42万元(3)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783万元(4)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万元(5)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3421万元(6)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82444万元(7)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2937万元(8)结算补助收入8045万元(9)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519万元(10)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920万元(1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661万元(12)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7465万元(13)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859万元(14)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万元(15)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18549万元(16)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万元(17)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99万元(18)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0704万元(19)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6万元(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59万元(21)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9124万元(22)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339万元(23)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11万元(24)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1014万元(25)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485万元(26)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22万元(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969万元(28)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33万元(29)专项补助2130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00万元。全年财政总收入349621万元。
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38937万元,加上解支出2464万元(新增粮食财务挂账贴息54万元、税务部门经费上划123万元、2018法检上划2027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14万元、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转基数-7万元、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转基数-32万元、上解合资铁路运营补贴235万元、2020年森林草原资源培育50万元),当年财政总支出34140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220万元,账面无赤字,当年收支平衡。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68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16万元,债转贷收入628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6万元,全年总收入7647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75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万元,城乡社区6956万元,其他47638万元(专项债券安排支出47338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300万元),债务付息2855万元,债务发行费用67万元;加债务还本支出7000万元、上解支出21万元,全年总支出64538万元;减按政策调入一般预算228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9661万元。
五、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20464人,其中:在职11679人(本年在职人员11679人,较上年11690人净减少11人,其中:当年新分配149人,县外调入27人,在职退休138人,在职死亡13人,调出县外31人,离岗5人),离休6人(净减少3人),退休53人(上年68人,划转至社保局11人,自然减员4人,净变动-15人),社保局管理退休人员3533人,退职42人(净减少6人),遗属供养1126人(净增加3人),民政抚恤4025人(净增加147人)。
六、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特点
(一)全力组织收入。继续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涵养培植税源,牵头制定宁投公司组建方案,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收入征管会议,剖析突出问题,强化征管措施,为完成财政收入目标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组织开展税源普查,建立税源台账,明确收入目标,加强收入预测分析,下气力挖潜增收,全力推动收入目标完成。
(二)努力争取支持。紧盯国家重大战略扶持政策和投资导向,争取义务教育、社会保障、污染治理、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149252万元,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18959万元,争取专项债券27000万元,落实化解中小银行风险专项债券29500万元,切实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三)统筹调度资金。建立财政资金收支台账,按周算清指标、资金账,按天积极协调上级拨付资金,即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统筹合理安排支出,确保各项事业正常运转,维护了大局稳定。
(四)盘活资产资源。将教育、卫生收费纳入预算管理。调拨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1420万元,按程序接收原长庆石油机械厂住宅、医院、学校及土地资产。对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未实现支出的全部收回,当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324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扶贫、环保及民生领域等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预算法定。严格执行《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县级“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局面,完整编制财政预算草案,按法定程序提请县委常委会、县人代会审批后执行,确保编制程序合规、内容完整。
(六)深化制度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出作用。认真贯彻数字政府建设总要求,按照全省集中部署预算管理系统2.0版安排,制定《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完成系统基础信息采集上报、联调测试配置、人员信息维护、项目库及预算编制等工作,整体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七)强化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履行预算执行管理主体责任,全县75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到位率100%。认真贯彻落实向地方人大和政协报告通报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八)加强动态监控。制定《关于对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的通知》,依托财政一体化监控平台,对所有直达资金和扶贫资金实行信息化动态监控,全年直达资金分配率100%,支出进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资金监管“一竿子插到底”,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进一步提高。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收入分析。
1.其他收入。全年完成1973万元(其中:矿产办协调收入1255万元,环保局新庄煤矿水源地退出补偿款100万元,检察院其他收入1.3万元,水务局新庄煤矿水源地退出补偿款546.25万元,公安局审计整改70万元,园林局其他收入0.39万元),同比下降13.2%。
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全年完成923万元,同比下降59.39%,其中:利息收入546万元,同比增收410万元,增长3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253万元,同比减收1816万元,下降87.77%,其中房管局廉租房配售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大幅下降。
3.捐赠收入。全年完成2052万元(春荣镇4万元,中村镇 31万元,金村乡3万元,九岘乡16万元,湘乐镇16万元,公安局35万元,矿产办66万元,妇联10万元,瓦斜小学0.5万元,长庆桥中心小学5万元 ,乡村振兴局1865.06万元),同比下降19.6%。
4.剔除一次性收入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7263万元,占预算22100万元的123.36%,较上年25166万元同比增长8.33%。剔除从当年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两项资金收入1953万元(教育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两项口径收入分别完成40474万元和25310万元,分别占预算的110.19%和114.52%,分别同口径增长15.67%和20.24%(对比基数即2020年完成数中,剔除当年为全市财政收入完成目标硬性计提的两项资金4116万元)。
(二)盘活存量资金收支分析。2021年共收回存量资金1141万元,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共安排支出1141万元,年终无结余。
(三)政府债务情况分析。2021年债务收入67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000万元、专项债券62800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118万元、专项债券还本7000万元。2021年底政府债务余额1984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552万元,专项债务1248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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