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30208-00032 | 发布机构: | 宁县文联 |
生效日期: | 2023-0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文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文联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团结带领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
2.履行对县级文学艺术家协会的团结引领、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职责。
3.组织召开全县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管理全县文联系统的各文艺家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全县文艺事业繁荣和发展。
4.组织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采风调研等工作;主办和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
5.主办《九龙》文艺期刊。
6.联系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界的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和宣传活动,推出有地域特色的文艺精品。
7.开展维护全县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的工作。
8.做好为会员服务的工作,帮助各文艺协会改善文艺家的工作条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机关内设机构
宁县文联系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独立编制机构,无二级预算单位。属人民团体。单位内设文学协会、书法协会、美术协会、音乐舞蹈戏曲协会、摄影影视协会、民俗协会、朗诵协会,围绕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个,实有人员4人。按性别分,男3人,女1人。按年龄分,45-50岁3人;50岁及以上1人。全部属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指标57.57万元,和上年相比增加16.12% 。主要原因是今年将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预算。其中:人员支出预算49.05万元,全部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预算6.63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减少,主要原因是文艺资助奖励基金未纳入预算)。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49.05万元,同比增加16.48%,主要是过渡期奖励补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暖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纳入预算,由财政列支。按照2022年12月份工资表如实测算。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6.63万元,同比减少11.24%(文艺资助奖励基金未纳入预算)。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
我单位无项目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63万元,(其中: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1.84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2万元、工会会费0.65万元、福利费0.75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项目预算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5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收入,资金来源单一、收支结构简单,同时也无资产收益 等情况。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3年预算“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公务接待费用,根据工作需要和测算,最终以实际接待数为准。
四、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29万元。其中:通用设备9.26万元,家具用具5.0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采购。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本年无社会保险基金。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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