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mj000/20220112-00002 | 发布机构: | 宁县商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0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商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宁县商务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示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粮食、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县商贸流通、粮食流通、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定药品流通发展、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2、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4、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拟订商贸流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商品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5、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6、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拍卖、典当、租赁、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液化石油气、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推进进出口贸易发展,拟订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提出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贸易业务;负责国际援助、对外技术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承担大流通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县外出和外来我县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指导、监督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各类促销活动。负责商务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推动商贸流通科技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商贸流通各类业务资金、专项基金,组织、指导商贸流通业职工技能培训和有关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
9、指导行业协会和行业中介组织。
10、负责承接中央和省、市依法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已由中央、省、市和本县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宁县商务局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为;人事秘书股、财务股、外贸外资外经股、市场建设运行股、电子商务股、市场秩序股、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0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预算指标96.59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48.79% 。减少的其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专项指标减少。其中:人员支出预算78.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万元,减少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8.12万元(同上年预算相比减少39.5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取消了招商工作经费)。
(一)人员支出。人员支出预算78.46万元,同比增加8.6%,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等因素。
(二)商品服务支出(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8.12万元,同比减少39.59%(减少主要原因为取消了招商工作经费)。公用经费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只对全额预算单位安排,年初预算一经核定,全年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三)项目支出预算。
2022年商务局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12万元,同比减少39.59%(减少主要原因为取消了招商工作经费),其中预算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万元、工会经费1.4万元、福利费1.6万元、其他通交通费10.58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认真落实贯彻《预算法》,将单位收入和支出统一编列预算,制定了经费支出内控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各项指标申报及时,严格把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预算评价以及预算反馈等各个管理机制,正确使用资金,切实保障了单位的基本运转和发展,较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率进一步提高。本单位当年无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说明情况
1.因公出国(境)情况。2022年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改革说明情况。2016年已参加公车改革,我局未保留公务用车。全年不购置新增公务用车,不发生公车交通运行维护和购置费用,故无此预算。
3.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按照县上相关要求,取消了招商工作经费,因此,2022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4.固定资产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3.8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85件,43.52万元,专用设备1件,0.4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379件,29.42万元,无形资产1件,0.4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无政府采购项目。
六、财务开展情况及打算
本年度,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会计管理预算要求,做到有预算有支出,支出年末不结余,支出有结余上交同级财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支出按照专款专用,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保障机关各项财务支出正常运行。
七、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社会保险基金情况说明
2022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商务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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