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lcj000/20240306-00005 | 发布机构: |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
生效日期: | 2024-03-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4年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落实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研究制定全县林草发展的总体规划及思路;报批各项林草重点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的监督。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及“三北”造林等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指导全县国营场圃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工作;对集体、个体林场实施宏观管理。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林地采伐限额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管理林草地及野生动物资源。
(五)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林草系统的人事、劳资工作;管理全县林草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负责本系统财政、统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协调指导全县的林业和草原科研工作;主管全县林业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及林业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负责全县林政执法,协调有关单位查处破坏森林草地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九)指导全县林草系统思想政治、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等工作;查处本系统干部职工违纪案件。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林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林草局要切实加大对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十二)有关责任分工。
与县应急管理局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和扑救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县林业和草原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落实局党总支、局务会议决策;拟定编发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办理文书、劳资、档案、职称、信息、保密等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林业统计报表;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全系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理论学习、思想和作风建设及工、青、妇等工作。
计划财务股。负责制定全县林业发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经费预算、规划;筹集、管理各项林业资金,下达各项林业经费,做好资金决算;负责职工工资、离退休、供养人员的生活费及有关福利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接上应下,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林政稽查股。执行宣传国家、省、市、县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制定审批全县森林资源经营方案和木材采伐限额;发放、管理木材采伐许可证和准运证;依法管理林地、林木及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监督全县基层各林业站的林业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
综合业务股。负责林业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管理;编制林业项目预算及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全局各单位相关项目的汇总、及时掌握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根据项目设计,制定全年项目实施日程安排,配合相关单位搞好项目的招标及验收工作;及时掌握全县林业工作动态,编写林业信息简报。
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43.8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438.9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8.94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438.94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888.54 万元, 占61.75%; 项目支出550.40 万元,占38.25%;上年结转0.00万元, 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438.94万元,包括农林水支出739.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0.4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88.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6.14 万元,增长3.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2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6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50.4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7.16万元,增长55.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专项预算增加。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农林水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739.20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减少37.47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上级专项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99.29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61.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024 年预算数为50.10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1.8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医疗保险测算随之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6.64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849.8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9.9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单位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劳务费
1、项目概况: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下达宁县生态护林员劳务费54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4.9万元,省级统筹资金123.1万元。本项目在全县18各乡镇聘用生态护林员685名,每名护林员每年8000元劳务费按季度发放到位。
2、立项依据:《甘肃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资环〔2023〕111号)。
3、实施主体: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4、实施周期:一年。
5、实施计划:本项目在全县18各乡镇贫困人口中聘用生态护林员685名,每名护林员每年8000元劳务费,实行绩效考核管理,按照考核结果将劳务费按季度发放到位。
6、年度预算安排:上级专项预算安排本项目2024年548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本项目在全县18各乡镇贫困人口中聘用生态护林员685名,每名护林员每年8000元劳务费,实行绩效考核管理,按照考核结果将劳务费按季度发放到位,提高贫人口总体收入,防止脱贫人口返贫。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 年无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 年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8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8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75%。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8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主要原因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开工较迟。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7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87.5%。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8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虽然1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但仍存在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未按计划期限完成目标任务,主要原因仍为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开工较迟。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3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12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按要求随同部门决算上报。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与上年持平。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7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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