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tjj000/20240815-0001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8-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宁县统计局是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国家规定的基本统计报表工作。包括农村社会经济、规上工业、资质内建筑业、限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限上住宿餐饮业、服务业、固定资产、劳动工资、能源、科技、社会、国内生产总值等专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2、承担国家规定的专项监测和抽样调查工作。包括贫困监测、小康监测、妇女儿童监测、投入产出、农产量、规下工业、限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限下餐饮住宿业、农村固定资产、农业产业化、人口定点抽样调查的选点和资料采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国家规定的各项周期性普查工作。包括:①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完成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国情国力普查的机构组建、宣传动员、重点培训、调查摸底、入户登记、收集审核、数据处理、资料编印、开发应用、总结表彰等组织实施工作。②一般普查的布置、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工作。③业务部门有关专业性普查的配合协助工作。
4、做好辖区内统计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管理、拟定、审批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设计、制发地方统计报表,审查、公布地方性统计资料,协调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协作联合完成跨行业统计调查任务,保障全县统计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5、做好全县统计服务工作。包括统计网络建设、汇集统计资料、发布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年鉴、编发统计月刊、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完成地方补充社会委托统计调查项目,为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有据、适时、对路的信息、咨询、监督服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6、做好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包括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普法教育、会同清理统计报表。
7、做好本局建设管理工作。包括公务组织、党建党务、后勤保障、设备配置、计算机管理培训、专业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及办事效率。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机构较2022年比较无增减变动。
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人,工勤编制人数1人,实有人员23人,人员较2022年增加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8.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78万元,增长55.2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三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1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2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18.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0万元,占99.52%;项目支出2.00万元,占0.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8.79万元,增长55.2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三是主要原因追加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79万元,增长55.2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三是追加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1.11万元,占86.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22万元,占9.86%;卫生健康支出13.86万元,占3.31%;农林水支出2.00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63万元,支出决算为41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08万元,支出决算为36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增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4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二是年初预算养老保险由财政代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基数随之变化,医疗保障缴费金额也随之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为省级下达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69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追加1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三是过渡期奖励性补贴纳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遗属供养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
公用经费8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8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邮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9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召开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会议。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宁县统计局调查点经费”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严谨可行,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二、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宁县统计局调查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宁县统计局调查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2万元,执行数为1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由本单位执行的项目资金由宁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二是经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等次为“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到位不及时;二是目标设置无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积极谋划,精心组织,探索创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作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科学合理做预测,实事求是勤调研,精准分析谏措施,千方百计抓纳统,严查数据提质量,统筹兼顾搞调查,全力以赴促完成全面各项工作任务。“宁县统计局调查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3)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我单位开展了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综合得分98分。按期在宁县人民网站进行及时公开。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附件3:宁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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