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wjj000/20240820-00064 | 发布机构: | 宁县卫生健康局 |
生效日期: | 2024-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全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效果评价。
(二)负责全县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对重大疫情组织调查并实施控制,承担救灾防病任务,调查处理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发事件。
(三)负责全县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预防控制;规划、实施预防接种。
(四)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和疫情报告;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
(五)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检验、各类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检测检验任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检验工作的质量控制。
(六)面向社会提供各类公共卫生技术服务。
(七)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和主管部门授权的社会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任务。负责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妇幼健康、消毒产品、采供血机构等卫生健康执法监督。
(八)根据授权对适应于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一般处罚程序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对全县重大的、跨区域性的卫生健康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卫生监督。
(九)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十)完成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对外联络和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机要、规划发展、信访、政务公开、职称晋升、后勤保障、安全生产、人事人才、科研进修、继续教育、群团、老干部等工作,督促落实中心各项会议决定;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财务科。负责全县疾控专项资金、经费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中心预决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工资发放、收费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3、传染病防制科(卫生应急科)。组织开展全县传染病报告管理、监测预警、预防控制;组织开展全县病媒生物监测工作。负责急性传染病暴发疫情、新发传染病及不明原因传染病监测防控与现场调查处置。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的制订,组建、培训、演练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传染病及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
4、免疫规划科。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报告监测、调查处置;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开展冷链系统建设和监测;负责免疫成功率、人群免疫水平、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安全注射和常规接种率监测;制定全县疫苗需求计划,保障疫苗供应;开展重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
5、结核病防制科。组织实施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负责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理;组织开展辖区内患者管理的质量控制;制定全县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保障药品供应。
6、艾滋病性病防制科。组织实施全县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规划;负责艾滋病性病丙肝疫情报告管理;承担艾滋病、梅毒、丙肝等自愿咨询工作。
7、慢性病防制科。组织开展全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全县慢性病监测、分析评价和预防控制,负责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督导评价。
8、地方病防制科。组织开展全县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地方病、寄生虫病监测和预防控制。
9、卫生检验检测科。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任务;开展重大食物中毒、环境污染、突发疫情的实验室检验工作;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标准品、菌(毒)株等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实验室检测检验质量控制、计量认证和生物安全;负责检验报告书发放以及检验资料归档;负责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监测点业务指导和培训。
10、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其他面向社会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1、公共卫生监督与监测科。负责全县住宿、美容美发、洗浴、游泳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负责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机构卫生监督。负责对本级管辖范围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消毒服务机构卫生监督;组织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教学及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校内医疗机构和保健室、校内公共场所等进行综合性卫生监督;开展学校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指导;对学校突发卫生健康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食品营养等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学校卫生监测、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重大疫情、灾害处置中的消毒工作技术指导;
12、医疗卫生监督科。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市场、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包括中医药执业活动)卫生监督;对辖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监测报告、治疗、疫情管理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卫生监督;对采供血机构执业活动及血液、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审查、备案、发布等情况进行监督;查处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卫生监督;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13、职业与放射卫生科。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测评估、监督检查;负责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医用辐射源和放射诊疗技术准入许可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并对其所属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14、法制稽查科。负责内部稽查,承担违法案件材料整理、保管、初审和审批,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听证、诉讼、行政复议和案件线索移送等;受理卫生健康监督举报案件、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
15、健康教育科。负责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承担卫生健康从业人员业务培训;落实健康宁县行动任务,开展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监测评估;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数据管理、运行维护和应用指导;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二)人员情况
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47名,实有61人,其中:在职61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事业参公6人,专技25名,事业管理19名,工勤3名,市招护理4人遗属供养3名,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52.7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6.28万元,增长108.0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55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25万元,占75.3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383.47万元,占24.7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52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93万元,占62.23%;项目支出577.70万元,占37.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69.2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22.81万元,增长56.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2.81万元,增长56.64%。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9.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2万元,占8.94%;卫生健康支出1056.26万元,占90.34%;农林水支出8.47万元,占0.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0.9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5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驻村人员增加。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1.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2.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3.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1.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25.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45万元,增长86.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人员增加。
公用经费2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99万元,下降87.79%,2023年无新冠疫情防控项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5万元。
本年度办公费支出3.73万元;
本年度印刷费支出0.82万元;
本年度水费支出0.08万元;
本年度电费支出0.01万元;
本年度邮电费支出0.66万元;
本年度取暖费6.38万元;
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25万元;
本年度维修(护)费支出0.05万元;
本年度专用材料费支出1.04万元;
本年度劳务费支出2.02万元;
本年度工会经费支出0.49万元;
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8万元;
本年度其他交通费用0.09万元;
本年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4万元;
本年度资本性支出9.21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无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年初固定资产原值为1119.19万元,年内购置9.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为1367.6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39.2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地病办、监督所合并入宁县疾控中心。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21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良好,预算公开符合要求,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4)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3万元,执行数为1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0-6岁儿童接种常规疫苗、推广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病疾病、健全完善慢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率、降低死亡率。进一步减少结核感染、患病和死亡。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报告和随访服务;二是完成了全县棘球蚴病人群筛查、犬粪检测、家犬驱虫及宣传教育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经费缺乏保障;二是县中心编制不足,工作人员短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工作任务加大,支出大幅增加,工作经费难以保障,影响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受编制制约,无法引进专业人才,专业人员不足,影响工作高效运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58万元,执行数为19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二是保持重点地方病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工作经费缺乏保障;二是县中心编制不足,工作人员短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工作任务加大,支出大幅增加,工作经费难以保障,影响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受编制制约,无法引进专业人才,专业人员不足,影响工作高效运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及时发放,使驻村人员在帮扶村安心工作,协助村上开展日常工作及帮助村民提高经济收入,拓宽收入渠道,提升贫困人口的幸福度。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1万元,执行数为1.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涉及项目4个,资金217.32万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96分,(详见附件2、附件3),无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附件:1.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2.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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