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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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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kjj000/20240820-00008 发布机构: 宁县科学技术局
生效日期: 2024-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预决算

2023年度宁县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宁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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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共宁县县委办公室、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宁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宁县外国专家局牌子。县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参与全县科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督查,负责科技行政执法检查。

3.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并牵头组织实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4.牵头建立宁县科技管理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负责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及本部门经费预决算。

5.研究全县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基础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组织重大研发任务并组织实施。 

7.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协调推动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指导科技服务业, 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全县各部门、各行业和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推进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园区建设。

9.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全县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科技情报、科技宣传培训工作。

10.拟订全县科技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 承担院地科技合作事宜。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全县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外国专家规划,建立完善引进外国专家、团队机制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在宁工作外国专家。拟订全县出国 (境) 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并推进实施重大科普活动、科普创作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

13.负责宁县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表彰,组织推荐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

14.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科技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宁县科学技术局内设4个股(中心)为办公室、发展规划股、科技成果管理股、科技信息开发中心,隶属于宁县人民政府。

2023年核定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3名;本年实有行政在职人员6名,事业在职人员4名(事业管理3名,事业工勤1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9.0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4.92万元,增长173.46%,主要原因是:1、比上年增加了强科技均衡性转移资金项目支出;2、东西协作天津帮扶资金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5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9.06万元,占82.54%;其他收入150.00万元,占17.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67万元,占56.07%;项目支出227.39万元,占26.47%;其他支出150.00万元,占17.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94.92万元,增长125.71%。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了强科技均衡性转移资金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4.92万元,增长125.71%。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增加了强科技均衡性转移资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86.00万元,占96.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万元,占2.02%;卫生健康支出7.73万元,占1.09%;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2.51

万元,支出决算为70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96%。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65万元,支出决算为68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人员晋升和政策性增资;2、增加了强科技均衡性转移资金项目及县列科技项目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9.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年初预算由财政代列。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0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过渡期奖励补贴纳入人员工资相应缴费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省级下达驻村专项资金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1.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6万元,增长28.9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政策晋升、过渡期奖励补贴增加,因此当年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

公用经费30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64万元,增长1443.6%,主要原因是业务事项增加,因此当年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费用补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费用补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64万元,增长1443.92%,主要原因是:1、2022年疫情影响,科技项目实施滞后,2023年集中支出费用补贴295.99万元;2、强科技业务事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2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2023年强科技均衡性转移支付奖补资金”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7.3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对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各项年初预算目标均对应完成。在年度预算绩效工作中严格遵循年初设立目标,年中监管全面到位,年终自评总结客观规范的原则有序推进。

二、绩效自评结果(附件2)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度科技创新奖补资金”,“2023年强科技均衡性转移支付奖补资金”,“2023年县列科技项目”,“省级下达驻村专项资金”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度东西协作财政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完成省、市、县下达任务指标。二是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发展规律,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计划。三是项目实施后,对自然资源环境,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使产出社会效益成倍增加、推动社会科技人类进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2023年强科技均衡性转移支付奖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1.39万元,执行数为151.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落实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按规定落实奖补资金,实施了7个科技技术研究研发类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按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存在部分科技考核指标未完成;二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二是督促各奖补项目单位及时开展相关科研活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填报各项绩效指标数据。

3.“2023年县列科技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配套完成省、市、县下达考核任务指标,同时联农带农,提高农户收入;二是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的发展规律,实施科技企业倍增计划;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二是科技资金量小县列项目科技含量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积极争取科技资金,支持配套县域科技企业加大研发。

4.“省级下达驻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设立简单。二是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教育、学习,牢固树立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理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附件3)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27.39万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附件1:宁县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公开附表.pdf

附件2:宁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pdf

附件3:宁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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