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tyjrj000/20240821-00016 | 发布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4-08-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财政预决算 |
2023年度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2023年度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军供服务保障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设3个职能股,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褒扬纪念股)和信访权益股(安置就业股),下设2个事业单位为宁县烈士陵园管理所,宁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023年底核定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1名;现有在职职工17人,其中:公务员人员4人,事业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78.4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026.76万元,下降34.91%,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减少,2011-2018补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次年发放。(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78.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8.4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7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71万元,占5.44%;项目支出3572.78万元,占94.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78.4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026.76万元,下降34.91%。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减少,2011-2018补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次年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26.76万元,下降34.91%。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减少,2011-2018补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次年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8.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17万元,占98.72%;卫生健康支出47.17万元,占1.25%;农林水支出1.15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8.67万元,支出决算为377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5.1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9.58万元,支出决算为373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4.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未包含当年上级下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数,只包含了基本支出;2022年当年部门人员增加,调入人员增加2人;职工养老保险财政代列。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9万元,支出决算为4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职工医疗保险财政代列。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乡村振兴专项补助。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4.18万元,下降82.66%,主要原因是当年对退役士兵的个人和家庭补助县级配套资金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2021年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专用经费,2022年服务中心无专用经费,部分办公费暂时未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维护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93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55万元;劳务费0.05万元;工会经费0.45万元;福利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万元,下降58.7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公用经费按照人均5000元列支,取消本部门业务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126.6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价值为83.74万元、通用设备12万元、专用设备0.3万元、办公家具等29.69万元,无形资产0.85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6.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9.83万元。车辆购置0万元。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3533.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3.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2023年收到上级下达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收到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共计592万元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23.29万元,执行数为2399.95万元,完成预算的88.1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伤残军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提高生活质量;二是通过资金和政策的支持,鼓励优抚对象创业就业;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和管理,提高伤残军人荣誉感和归属感;四是补助资金发放及时性和发放覆盖率完成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经办人员服务能力不足;二是政策知晓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经办人员能力需要持续提升;二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中央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优抚对象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全年共发放50000人次,发放率完成了100%。
2.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6.6万元,执行数为244.96万元,完成预算的37.8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为义务兵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提高生活质量;二通过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提升涉军对象稳控工作;三是调动适龄青年从军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应发补发的未能及时发放;二是政策知晓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经办人员业务能力需要持续提升;二是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及时全面的发放资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优抚对象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滞后,但确保了优待金的合理使用,优待金的发放提升了义务兵的获得感、荣誉感,为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保障。
3. “一至六级伤残军人护理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3万元,执行数为25.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地完成了残疾军人护理费发放,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不存在问题。护理费资金发放绩效自评情况: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保质保量完成了残疾军人护理费全年发放工作。
4.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2万元,执行数为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军烈属优待政策,并确保了资金足额发放,激励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巩固国防,保卫国家,促进社会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在大学生入伍和进藏兵奖励金的发放上目前不存在其他问题。
5.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1.44万元,执行数为32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为退役士兵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提高生活质量;二通过资金和政策的支持,鼓励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三是加强政策支持和管理,提高退役士兵荣誉感和归属感。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较少,不能够全面完整的统计部分退役士兵信息,造成有漏发漏报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增加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按照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条例和制度,我局2023年全年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完成情况良好,无拖欠,对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激发适龄青年应征入伍热情和解决退役士兵安置等问题起到了重要意义。
6. “本级财政预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2万元,执行数为337.12万元,完成预算的56.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兵役优待金309万元、政府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9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217万元、进藏兵一次性奖励35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金5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17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全额配套到位,无其他问题,因为退役军人退役时间不统一,造成部分预算资金在次年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督促发放当年预算资金,尽量做到预算率100%,无结余。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按照退役士兵安置相关条例和制度,按照伤残军人抚恤条例,我局2023年全年对退役军人个人和家庭补助金发放完成情况良好,无拖欠,对维护广大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基本支出
2023年总支出3778.49万元。基本支出205.71万元,占总支出5.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0.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3%;商品和服务支出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7%。
2.项目支出
2023年总支出3778.49万元。项目支出3572.78万元,占总支出94.56%。
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附件2: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2023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3:2023年度退役军人局部门决算汇总公开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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