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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11-13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宁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宁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3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宁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公发〔2017〕324号


局属各单位:

现将《宁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县公安局

2017年9月6日

宁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实际,紧紧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环节,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现以公开强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助推法制公安、阳光公安、满意公安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依法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坚持便民快捷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公开作为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三)全面公开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的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施政。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对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政策的公开。着眼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发展大局,紧贴社会群众需求,拓展深化警务公开。跟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步伐,及时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动态调整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并上网公布;结合“网上公安”升级改造,对网上办事涉及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清理废止、实效的政策性文件及办事须知等,完成公安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全面上网公开。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同时,要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政策等信息,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

(二)推进规范公开机制和政策解读。及时将国家、省、市及公安部、省公安厅制定并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县局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与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落实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和重大措施,局领导通过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释疑惑,传递权威信息。

(三)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开。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办理流程、依据、过程和结果;加快实现行政许可等权利事项的在线查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

(四)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完善政民互动形式载体,拓宽公众参与、诉求渠道,充分利用宁县民生警务平台、局长信箱、宁县公安警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最大限度地解决诉求,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同时及时掌握各方关注,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派出所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共作,并落实专门机构或人员承担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坚持定期听取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业务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培训、轮值轮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全警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突出加强政务公开稿件制作能力培训,在提高文稿质量的同时,着力通过图、表、音视频等元素,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含量。

(三)落实工作保障。逐步调整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必须的经费、设备保障,为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等创新实践,创造良好环境。

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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