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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1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 【字体:

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所:

根据县政府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现将《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落实。

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9月5日      



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按照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7〕102号) 及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5号)的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质监部门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原则

为确保我局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事项都必须公开。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快捷。严格在规定的时限内公开,确保信息时效性。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不搞形式主义。

(五)有利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等信息。

(二)依法公开质监部门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主动公开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的信息,提高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股长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事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同时,为便于开展工作,各股室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搜集本股室政府政务公开的有关资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政务信息程序。进一步规范局内部政务信息工作流转程序,严格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等制度措施。

(三)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素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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