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12-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印发《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宁县县委办公室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办发〔2017〕123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宁有关单位:
《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4月27日宁县县委办公室、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办发〔2017〕46号)同时废止。
中共宁县县委办公室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及《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体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县河流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河流湖库全面推行河长制,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守河流自然规律。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处理好河湖治理开发与管理保护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立足县情、水情与河流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县建成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
——到2018年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到2020年底,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有效遏制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重点河湖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形式
逐级建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县级设立总河长,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均为总河长;九龙河(含嘉峪川)、马莲河(含砚瓦川)、蒲河、城北河(含湘乐川、平道川)、泾河、吴日天沟分别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任河长,其中泾河、马莲河(含砚瓦川)、蒲河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负责同志任河长。县内其他河流流经乡(镇)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乡(镇)在本行政区内设立区域总河长,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流,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按属地管理逐级担任河长。湖泊、淤地坝、洪水沟道按所属河流水系,由相应层级的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县、乡设立河长办公室。县上河长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分别由县水务局、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设置事项,由县编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各乡(镇)要比照县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相应领导机构,设立河长,明确责任主体,并督促村级组织建立村级河长制。
(二)职责分工
1.河长职责。各级总河长是辖区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协调解决河长制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以及河湖确权划界、采砂、水域岸线规划、河流巡查保洁等管理保护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超标排污、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和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2.河长办公室职责。河长制办公室对本级总河长负责,承担本行政区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指令;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河长制工作任务落实;落实上级河长办公室安排的工作任务,指导监督下一级河长办公室落实各项任务,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严格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问责。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用途管制,积极探索水权、排污权交易,逐步完善水资源配置与监管体系,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水资源管理和检测系统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坚持节水优先,落实《全民节水行动计划》,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对高耗水和重点取水户节约用水监管,加快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改造,加大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力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遏制用水浪费。鼓励雨水集蓄利用,推广利用非常规水源,限制开采地下水,逐步完善资源配置与监管体系。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河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入河湖排污口监测,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坚持河湖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相结合,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道整治、旅游休闲、产业发展等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逐步推进城乡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水务、农牧、林业等部门与河湖环境有关规划“多规合一”。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依法划定河流管理范围、保护范围,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建立范围清晰、权属明晰、责任落实的河流岸线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科学制定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河流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强制约束力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河流,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河流水域岸线的行为,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严格落实河道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今后凡未取得河道建设项目审批意见书的涉河项目,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立项。
(三)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核定地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加强工业集聚区及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逐步解决河流水体污染问题。制定县域水体达标方案,加快实施不达标断面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逐步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实施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制定突发水污染应急预案,强化突发水污染监测和应急处置。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追究污染事故责任、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设定污染物达标排放指标,建立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强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预报和响应机制。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科学合理划定城镇饮用水源地、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油、水井关停封堵方案,农村居民、耕地、工矿企业等污染源搬迁或退出计划,依法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饮用水源应急管理,确保城乡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结合城乡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分年度逐户投放垃圾箱、逐自然村建设垃圾集中堆放点、逐村设立垃圾集中填埋点,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填埋的办法,彻底解决农村垃圾污染问题,建设美丽乡村。
(五)严格河道采砂管理。按照管理层级,进一步明确河道采砂管理权责,依法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制定河道采砂规划,科学划定河道可采区、禁采区和可采期、禁采期,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态功能区河湖采砂,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贯彻落实河湖采砂许可制度,推进河湖砂石资源有序开采,保障河湖清淤、疏浚、治理和管理保护经费。加强河湖采砂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开采,及时督促清理河湖砂石、废弃堆体,覆平坑穴,平整河道,恢复河湖原貌。
(六)加强水生态修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因地制宜加强滨河(湖库)带生态建设,在规划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河还湖还湿,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联通,改善水生物自然环境,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推进“再造一个子午岭”和重点河流生态保护与修复、沿岸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快实施固沟保塬项目,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全面落实《禁牧条例》要求,突出抓好水体和土壤污染防治。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管理保护。加快生态水利建设,促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依法督促资源开发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措施,着力推进资源开发区生态治理。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加强水库、水电站防汛监管,保持水库、水电站平稳泄流,保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严格水环境监管和水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水环境监管制度,逐步建立河流水质动态监管平台,加强河流水域巡查保洁,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务、环保执法力量,落实河流保护管理执法监管责任主体及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水务、环保等部门共同负责的河流保护管理联合执法、综合执法机制和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开展河流“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围垦、取水排污、采砂、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捕捞养殖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河流管理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创新水治理体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健康作为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大胆探索、狠抓落实,抓紧制定完成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区域河湖治理保护规划与年度实施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河长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督导检查、公示公告、河长会议等制度,形成科学规范、有力有效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制度体系。水务、环保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水务、环保、发改、工信、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牧、林业、卫计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长制责任体系,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河流整治及管理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解决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流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流巡查保洁、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投入,深化涉河湖治理保护投融资改革,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流环境治理与保护,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经费落实到位。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在河流显要位置树立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参与水污染防治,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流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各乡(镇)党委、政府每年12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每年12月15日前报告市委、市政府。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手机免密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