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8-0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公示2017年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质量贡献奖获奖企业及个人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6〕2号)、《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在企业、个人自愿申报基础上,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投票表决等程序,并经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2018年1月4日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庆阳陇牛乳业有限公司获得2017年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宁县米桥彩霞香包有限公司经理白彩霞获得2017年宁县人民政府质量贡献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属实并影响获奖资格的,依据有关程序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地址:宁县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五号楼304室

联系电话:0934-6622526

宁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