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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8-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宁脱贫领办发〔2018〕49号
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天津帮扶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18〕64号)下达我县帮扶资金2174万元,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用于贫困户“一户一策”产业到户奖补和贫困户增收项目培育。
一、项目安排计划
1、贫困户自主发展增收产业或推行“331+”扶贫新模式,根据《宁县主攻重点难点抓实“一户一策”实施方案》进行奖补,安排资金1688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牧局
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0人以上,安排资金250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项目实施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3、专业合作社建设。12个贫困村进一步规范健全运行机制、服务体系,推动形成主体产业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农民专业合作社,安排资金36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牧局
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4、农产品旗舰店。在天津建立农牧产品销售旗舰店,推介销售宁县苹果、苗木等特色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促进农业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安排资金50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县农牧局
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致富带头人培训。全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计100人,其中结对帮扶村44人(含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12人),安排资金50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扶贫车间建设。到村建办就业扶贫车间10个,吸收一定数量的贫困家庭富余劳动力到车间务工,实现稳定脱贫,安排资金100万元。
项目主管单位:县人社局
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资金使用管理
天津帮扶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开发〔2018〕47号)进行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乡镇政府按照《宁县主攻重点难点抓实“一户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尽快整理报账资料提交产业主管部门核实认定,项目主管单位要及时认定兑付;县财政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全县“一户一策”产业奖补政策措施落实见效。财政局负责资金合规性审查和资金拨付报账,各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要提早谋划,合理安排,切实履行职责,抓好项目的建设、验收和资金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附件:2018年第二批天津帮扶资金项目计划表
宁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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