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3000000002 | 发布机构: |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
生效日期: | 2020-10-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01029-3)
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人民路5号2幢1单元301室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刘生凯,证号为:宁国用(2003)第838号、宁县房权证宁字第05366号。刘生凯于2014年3月11日死亡。现刘旭东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宁县不动产登记大厅(宁县新宁镇新区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电话0934—6718856)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旭东 | 土地/房屋 | 宁县新宁镇人民路5号2幢1单元301室 | 621026108201GB00097F******301 | 46.36/94.8平方米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煤房一间8.97平方米 |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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