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01600000003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0-10-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宁县2020年新增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情况的公示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转移支财力补助资金共27410万元,其中:纳入直达资金系统管理19132万元,未纳入直达资金8278万元。我县2020年新增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情况已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殊转移支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特殊转移支付有关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37号)文件,下达我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1673万元,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系统管理。我们按照《甘肃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责任,结合省财政厅对我县“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反馈意见,对未列入预算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奖励绩效工资、取暖费及债券还本付息等列入特殊转移支付予以保障。具体安排项目为:县科技局中小企业研发费用补助10万元(庆阳亿信肥业有限公司5万元,庆阳能源化工集团沃德石油技术有限公司5万元),县医保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526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3000万元,取暖费补助3500万元,一般债券利息202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617万元。
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通知》(甘财预〔2020〕14号、36号)文件,下达我县新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3116万元,安排用于2020年还本付息支出,其中:纳入直达资金系统管理1525万元,未纳入直达资金管理1591万元。
三、均衡性转移支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的通知》(甘财预〔2020〕13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甘财预〔2020〕38号)文件,共下达我县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5169万元,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5169万元,安排用于村组干部报酬提标1297万元,2020年还本付息支出3872万元。
四、革命老区转移支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41号)文件,下达我县新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90万元,安排用于妇幼保健站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其中:纳入直达资金系统管理50万元,未纳入直达资金管理140万元。
五、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28号)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甘财预〔2020〕39号)文件,共下达我县新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262万元,安排用于县环保局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缺口(盘克镇等7个乡镇污水截留工程总投9708万元,当年用专项债券安排4000万元,缺口5708万元),其中:纳入直达资金管理215万元,未纳入直达资金管理1047万元。
六、市级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奖励经费的通知》(庆市财预〔2020〕17号)文件,下达我县2019年度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500万元,全部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安排用于环保局平子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50万元,和盛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250万元。
七、一次性财力补助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部分地区财力补助预算通知》(甘财预〔2020〕74号)文件,下达我县一次性财力补助5500万元,按照甘肃省部分地区财力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安排项目为:农业农村局2019年种植养殖保险保费县级补贴资金322.921万元,2019年美丽家园建设暨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县级财政奖补资金701.65万元,果业局2019年苹果保险保费县级补贴资金380.3787万元,卫健局2019年度全县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146.9176万元,文体和广电旅游局2016至2018年户户通运行维护补助资金125.5万元,新冠疫情防控资金766.42万元(其中:疫控中心150万元,工信局119.2万元,卫健局50万元,中医院50万元,县医院50万元,发改局48.08万元,县直及乡镇部门299.14万元),教育局教育支出2104万元(2020年教育危改转移支付526万元,补拨2017-2019年教育危改转移支付1578万元),校舍建设项目前期费164万元,残联2019年村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资金28.6127万元,住建局城区集中供热运行补助资金659.6万元,2018-2019年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及在线监测系统升级改造费用100万元。
宁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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