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091400000004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0-09-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宁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甘财预〔2020〕57号)已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方案批复我县。按照《甘肃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我县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已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甘财预〔2020〕34号)下达10060万元。具体项目为:
1.交通局银西高铁宁县站至县城连接线及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项目9829万元。该项目总投资17401万元,新建道路长3.14km,起点接县城东滨河路,终点至宁县高铁站站前广场东侧。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配套设置交通、环卫、照明等设施。站前广场工程,新建高铁客运站站前广场1座,总面积15995㎡,其中绿化面积3906㎡,园路铺装场地面积9739㎡,车行道路用地面积2344㎡,构筑物主景雕塑占地面积6㎡,新建停车位328个,项目建成后预计运营50年,运营收益55500万元。通过集中支付方式将指标下达县交通局,用于支付项目工程款。
2.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231万元。该项目总投资231万元,改扩建原有业务用房90平方米,购置核酸检测等医疗设备,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运营20年,运营收益433.2万元。通过集中支付方式将指标下达县疾控中心,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及相关医疗设备购置费用。
二、《庆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庆市财社〔2020〕14号)下达2.11万元,安排乡镇卫生院新冠肺炎抗疫物资采购2.11万元。通过集中支付方式将指标下达政平卫生院0.1336万元,良平卫生院0.3154万元,米桥卫生院0.1515万元,平子卫生院0.5223万元,早胜中心卫生院0.5707万元,中村卫生院0.4165万元,用于支付新冠肺炎抗疫物资采购费用。
抗疫特别国债分别列支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宁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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