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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0200000006 发布机构: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生效日期: 2020-11-02 废止日期: 2020-11-20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20201102-2)

来源: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庆阳康贝利通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长庆桥镇长兴路土地使用权证书,证号为:宁国用(2007)110号,面积4492.10平方米,该证书已于2020年10月28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20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人民政府统办楼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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