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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xzf000/20201116-01032 发布机构: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生效日期: 2020-11-16 废止日期: 2020-12-04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补发公告 (20201113-1)

来源: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因权利人周亚玲保管不善,遗失坐落于宁县新宁镇九龙小区南院1幢1单元102室房产使用权证书,证号为:庆房权证宁县字第09130号,面积108.7平方米,该证书已于2020年11月9日在陇东报声明作废。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无提出异议者,逾期将予以补发。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2月4日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县新宁镇马坪新区集中办公区4号楼3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934—6718856


宁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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