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网站地图
无障碍
繁体版
引导页
关怀版

宁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621026rsj000/20210701-00059 发布机构: 宁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21-07-01 废止日期:
文 号: 宁职改办发〔2021〕2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1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时间要求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6月30日。

二、定职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3、县及以下单位、艰苦单位、各类企业、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考核认定初级职称,不再限定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岗位)一致,但须从事现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实践证明能够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可认定职称。

三、审核审批程序

除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外,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后,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报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定职。

(二)考核。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

(三)认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认定结果,并书面上报县职改办。

(四)发文。县职改办复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资格文件。

(五)证书办理。资格文件印发后,由申报人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归档。用人单位负责将考核认定初级职称全套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并打印《甘肃省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印章,送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职称评定工作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严格审核把关。

(二)严格程序,确保考核认定公平公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求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坚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

(三)加强监管,确保定职材料真实有效。将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首要条件,对当年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发现申报人员有学历、学位造假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四)加快进度,确保考核认定工作按期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于7月20日前将考核认定结果报送县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期完成考核认定工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向申报人员解释。

宁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