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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jyj000/20210811-00052 发布机构: 宁县教育局
生效日期: 2021-08-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2020年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的公示

来源:宁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8-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甘教厅〔2010〕15号)文件精神,2003年9月25日以前经县市区聘用的,曾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代课连续5年以上(含5年),凡年满60周岁,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代课人员,从到龄次月按每教龄年8元标准享受工龄补助。现将我县2020年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反映情况股室:宁县教育局人事股、监察室;

联系电话:0934—6622919、0934—6620080。


附件:宁县2020年代课人员工龄补助发放花名册.xlsx


宁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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