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yj000/20210811-00052 | 发布机构: | 宁县教育局 |
生效日期: | 2021-08-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2020年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甘教厅〔2010〕15号)文件精神,2003年9月25日以前经县市区聘用的,曾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代课连续5年以上(含5年),凡年满60周岁,离开教学岗位后再未被企事业单位录用的代课人员,从到龄次月按每教龄年8元标准享受工龄补助。现将我县2020年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工龄补助发放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反映情况股室:宁县教育局人事股、监察室;
联系电话:0934—6622919、0934—6620080。
宁县教育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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