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czj000/20211012-00110 | 发布机构: | 宁县财政局 |
生效日期: | 2021-10-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庆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庆市财监〔2021〕12号)精神,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县财政局对宁县浩荣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县早胜初级中学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宁县浩荣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宁县浩荣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经第十六届县政府二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县财政投入货币资金3000万元,以县城新区现有的土地储备资源经专业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后作为实物注册资本7000万元),董事会成员5名(董事长1名、董事4名)、监事会成员5名、管理人员3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主要职能是与银行进行开发性金融合作,为政府主导的重点项目争取贷款。2016年以来,该公司从宁县农发行申请长期贷款2亿元,支持宁县县城三江两岸等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20年底,该公司账面各科目余额为:银行存款2.43万元、其他应收款20978.47万元、固定资产7078.08万元、其他应付款980.87万元、长期借款17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资本公积78.08万元、利润分配0.03万元。2020年当年归还农发行贷款本金1000万元、支付贷款利息929.03万元,累计下欠贷款本金170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1.个别会计科目多栏式明细账打印不规范。2020年度会计账簿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利润分配、应付利息等科目明细账应打印为贷方,而实际打印为借方。
2.财务报表不完整、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只有资产负债表,无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中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实际设置为一级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
(三)处理建议
1.针对个别会计科目多栏式明细账打印不规范的问题,根据财务软件系统关于电子账簿打印相关要求,建议该公司对2020年度会计账簿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利润分配、应付利息科目明细账打印不规范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电子账簿打印准确、规范。
2.针对财务报表不完整、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的规定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应以总账科目为基础编制会计报表的要求,建议该公司对2020年财务报表无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中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实际设置为一级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财务报表完整、编制规范。
二、宁县早胜初级中学
(一)基本情况
财务会计方面: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9628263.84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人员经费16071854.12元),项目支出拨款3556409.72元(义保经费1984080.97元、学生营养餐870723.75元、寄宿生生活补助435625元、班主任补助861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79880元)。单位管理费用22238489.73元(工资福利支出16091854.12元、商品服务费用1972554.92元、乡村教师补助及营养餐等1724414.95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449665.74元)。2020年底,银行存款389842.45元、固定资产57210.56.93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3827547.07元、其他应付款389842.45元、累计盈余43382809.86元。
预算会计方面: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9607606.67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16091854.12元(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拨款3515752.55元(义保经费1943423.80元、营养餐870723.75元、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435625元、班主任费861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79880元)。
2020年支出21338721.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641751.54元(基本工资6277307.44元、津贴补贴4491419元、奖金2907000元、绩效工资693184元、养老保险1271676.60元、退休费1775619.5元、抚恤金169055元、生活补助56490元)。项目支出3696969.87元(义保经费1972554.92元、营养餐1022809.95元、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435625元、班主任费861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79880元)。
(二)存在问题
1.账面财政拨款数与财政预算拨款指标数不符。2020年度账面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9607606.67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对账单财政决算数为19027952.70元,相差579653.97元。其中的县本级拨款和上级下达专项账面与指标拨款对账单数额也不相符,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数16350154.44元,实际账面16091854.12元,相差258300.32元;财政决算上级下达专项2637798.26元,实际账面3515752.55元,相差877954.29元。
2.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未按月计提。2020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仅于12月份计提1次,未按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3.个别账务处理不规范。2020年县本级用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教育支出40000元,年终有支出退回258元,未进行账务退回处理,全部列支,导致本年账面无资金结存,实际资金结存258元。
4.会计报表不完整。2020年财务会计报表仅有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无净资产变动表。预算会计报表无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所包括的报表要求。
(三)处理建议
1.针对账面财政拨款数与财政预算拨款指标数不符的问题,根据《会计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的规定,建议该单位对上述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会计核算准确、账账相符。
2.针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未按月计提的问题,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计入当期费用或者相关资产成本”的规定,建议该单位对“未按规定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而是年底一次性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符合规定。
3.针对个别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建议该单位对2020年财政用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教育支出40000元,年终有支出退回258元,而未进行账务退回处理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会计账务处理正确、规范。
4.针对会计报表不完整的问题,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净资产变动表”及“预算会计报表至少包括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等规定,建议该单位对财务会计报表缺净资产变动表,预算会计报表缺预算收入支出表、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做到会计报表编制及时、完整。
宁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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