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tyjrj000/20211119-00029 | 发布机构: |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1-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关于组织退役军人填报“补充医药报销险”申请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庆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排和要求,为减轻退役军人就医用药负担,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经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与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协调,向中国太平保险筹集了一批“补充医药报销险”。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请各乡镇积极组织退役军人按照时间节点填写上报申请表(表格随后电话通知,在县退役军人办公室统一领取),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将申报表发放到退役军人手中,并指导他们逐项认真填写;
二、申请按照自愿原则,以户为单位,退役军人本人及其家 庭成员(配偶、子女、双方父母)一户填报一张表格。一般家庭成员8人,多于8人的,可填写2张申请表。去世人员不填入表格;
三、表格填写要做到信息准确,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确保 保险公司顺利审核。姓名用字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
四、表格填写完成后附电子统计表统一于12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派专人交回县退役军人局。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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