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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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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tyjrj000/20211119-00029 发布机构: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效日期: 2021-1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组织退役军人填报“补充医药报销险”申请表的通知

来源: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1-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甘肃省、庆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排和要求,为减轻退役军人就医用药负担,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经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与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协调,向中国太平保险筹集了一批“补充医药报销险”。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请各乡镇积极组织退役军人按照时间节点填写上报申请表(表格随后电话通知,在县退役军人办公室统一领取),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将申报表发放到退役军人手中,并指导他们逐项认真填写;

二、申请按照自愿原则,以户为单位,退役军人本人及其家 庭成员(配偶、子女、双方父母)一户填报一张表格。一般家庭成员8人,多于8人的,可填写2张申请表。去世人员不填入表格;

三、表格填写要做到信息准确,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确保 保险公司顺利审核。姓名用字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

四、表格填写完成后附电子统计表统一于12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派专人交回县退役军人局。


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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