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20617-0007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6-1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中国人民银行宁县支行关于工作职能和联系电话的公示
中国人民银行宁县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作为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负责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和化解辖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全辖金融稳定。
四、负责宁县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和金融统计管理。
五、负责分析、研究宁县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六、负责管理宁县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七、负责管理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八、负责管理宁县银行业支付结算业务。
九、负责组织、协调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十、经理国库业务。
内设部门:
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货币发行股、国库会计股、保卫股五个职能部门。
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0934-8628515
非工作时间:0934-6622346(传真)
通信地址:
甘肃省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14号
邮编:7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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