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rzyj000/20221123-00110 | 发布机构: | 宁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8项(宁县第5项)
反馈问题:宁县自然资源局在国家明令应淘汰砖瓦轮窑产能的情况下,仍向米桥宋家砖厂核发采矿许可证。
整改目标:对淘汰类砖瓦轮窑企业采矿许可证予以注销,对完成升级改造要求的企业采矿许可证予以延续。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整改情况:宁县米桥宋家砖厂于2022年10月11日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许可证注销申请书》,2022年10月14日县政府发布《关于采矿许可证废止的公告》,公告期满后县自然资源局依据采矿权注销登记规定程序于2022年11月20日依法注销了宁县米桥宋家砖厂等6户采矿许可证。宁县优惠建材厂按照环保整改要求已完成升级改造,2022年8月8日县自然资源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2632
联系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
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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