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zjj000/20221128-00029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24项(宁县第11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24
反馈问题:一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运行台账记录失实,部分污染物超标。
整改目标:健全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情况:
(一)全面排查乡镇污水处理站。县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宁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21〕130号),明确了各方工作职责,规范了污水处理站运维管理模式。对各污水处理站部分污染物超标等问题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并要求查明原因,限期整改。
(二)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运维。1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运维,有效解决了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技术力量薄弱、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县政府将乡镇污水处理站运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各污水处理站运维,每年列支139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运维补贴费用1320万元;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费用70万元。
(三)规范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管理。2022年7月,由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组织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对各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就污水处理相关操作内容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确保污水处理流程规范,处理能力达标。
(四)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检查。不断强化环保、住建、水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定期对乡镇污水处理站开展水质检测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污水直排、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2632
联系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
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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