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21129-00195 | 发布机构: | 宁县水保局 |
| 生效日期: | 2022-11-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46项(宁县第22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46项(宁县第22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是典型的黄河流域黄土高原湿陷性地质地貌特征,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截止2021年底,每年仍有近亿吨泥沙进入黄河,尚有8500平方公里面积亟待治理。
整改目标:根据庆阳市“十四五”水土流失治理分解任务,结合全县水土流失治理现状,按照“大水保、大治理”的原则,确定全县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淤地坝建设等项目(县水保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造林种草、植被修复等项目(县林草局负责)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7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完成72平方公里,通过5年持续治理,切实扭转水土严重流失局面,改善全县生态环境。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水保局
整改情况: 2022年共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37平方公里,占“十四五”水土流失治理任务357平方公里的22.51%,占年度建设任务72平方公里的111.63%。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5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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