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xzf000/20221129-00196 | 发布机构: | 宁县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2-1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宁政发【2022】155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46项(宁县第22项)整改完成情况的初验报告
市整改办: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庆办字〔2022〕67号)要求,现将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市第四十六项(宁县第22项)“庆阳市是典型的黄河流域黄土高原湿陷性地质地貌特征,水土流失问题突出,截止2021年底,每年仍有近亿吨泥沙进入黄河,尚有8500平方公里面积亟待治理”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庆阳市“十四五”水土流失治理分解任务,结合全县水土流失治理现状,按照“大水保、大治理”的原则,确定全县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实施固沟保塬综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淤地坝建设等项目(县水保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造林种草、植被修复等项目(县林草局负责)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57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完成72平方公里,通过5年持续治理,切实扭转水土严重流失局面,改善全县生态环境。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22年共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0.37平方公里,占“十四五”水土流失治理任务357平方公里的22.51%,占年度建设任务72平方公里的111.63%。
(一)投资1120.95万元实施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回填加固沟头10 处,新建涝池13处,雨水井24座,排水管 395m,混凝土排水沟 1585.86m,消力池7座。投资2020.52万元新建淤地坝4座,除险加固淤地坝6座。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67平方公里,总投资3141.47万元。
(二)投资420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33平方公里。
(三)投资760万元实施三北及天保工程,人工造林6.33平方公里(9500亩);投资638.71万元实施“一村万树”工程,完成绿化1.2平方公里,栽植树木40.41万株;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工程,完成绿化12.84平方公里(19260亩)。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7平方公里(30555亩),完成总投资1398.71万元。
三、整改成效
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今后,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规划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市业务部门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整体规划部署和政策引导,积极储备生态治理项目,努力争取实施塬面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建淤地坝、高标准农田、国土绿化、地质灾害治理、黄河专项奖补资金等项目,持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进一步减少入黄泥沙量。
特申请销号。
宁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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