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gxj000/20221130-00005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16项(宁县第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16
反馈问题: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大翔建材有限公司使用已列入淘汰目录的机电设备18台。
整改目标:清理处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淘汰类机电设备,确保全面整治到位。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和盛园区办
整改情况:经全面核实,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大翔建材有限公司共有用能设备66台,其中徐工120生产线在用电机36台;中联180生产线在用电机30台,属于淘汰目录的用能设备2台(Y90S-2电动机2台),为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目录第四批淘汰产品。目前,在县工信局的指导下,企业已采购新一代高效能电动机2台(大元牌单级单吸管道离心泵,型号IRG40-160A-1.5,出厂日期:2021年10月),并于2022年8月5日完成更换。由县发改局负责,于2022年11月22日由宁县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大翔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循环经济字〔2022〕1号),对企业处以五万元的罚款,该企业已于11月24日缴清罚款。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2632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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