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swj000/20221201-00026 | 发布机构: | 宁县水务局 |
生效日期: | 2022-12-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67项(宁县第2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67项(宁县第28项)
反馈问题:部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力量不足,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级河湖长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监管水平,以科技手段覆盖人力巡河的盲区死角;充分激发河湖工作者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整改情况:(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办发〔2017〕)123号)《宁县河长会议制度》《宁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2年工作安排意见》(宁办发〔2022〕)1号)要求、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切实压紧压实各成员单位和各级河湖长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合力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有序开展。落实河流保洁制度,建立健全了河道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长效工作机制,确定河道保洁员196人,在沿河人员密集地方设立警示牌、劝导牌。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对河道倾倒垃圾行为进行严管重罚,以罚促管,有效提升沿河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
(二)提升基层业务人员工作能力。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累计开展培训42人次,不断提升了基层业务人员工作能力。
(三)推广应用新技术。推广应用无人机巡查、卫星遥感等新技术,努力构建“人巡+技巡”河湖监管模式,今年共计开展无人机河道巡查7次。
(四)强化河湖长制考核奖惩。严格按照《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办发〔2017〕)123号)《宁县河长会议制度》(宁办发〔2017〕)124号)要求,印发宁《宁县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宁河办发〔2022〕)47号)对各乡镇乡级河长进行考核,督促各乡镇细化安排部署,加快工作进度,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3.22”世界水日、“3.28”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在县城主要地段悬挂宣传条幅11条,乡镇制作悬挂宣传横幅36条,公路沿线醒目位置刷写固定宣传标语16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湖长制落实的良好舆论氛围。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5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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