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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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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1026swj000/20230317-00012 发布机构: 宁县水务局
生效日期: 2023-03-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公示公告

关于对2023年度宁县白吉坡水库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宁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防汛防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县上确定了白吉坡水库防汛责任人,经县防汛指挥部备案,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宁县白吉坡水库防汛责任人公示名单

 

 

 

宁县水务局

2023317

 

 

宁县白吉坡水库防汛责任人公示名单

名称

姓名

职务

电话

备注

行政责任人

县级

柳林青

政府副县长

0934-6622716

 

镇级

王  斐

盘克镇镇长

138****3099

 

村级

许泉义

盘克镇宋庄村支书

138****7548

 

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

师永春

宁县水务局局长

0934-6622564

 

水库技术责任人

赵晓峰

宁县抗旱防汛服务队队长

0934-6622448

 

水库主管单位责任人

郑少刚

宁县白吉坡水库管理所所长

0934-6629161

 

水库值守巡查责任人

郑少刚

宁县白吉坡水库管理所所长

151****6172

 

胡炳荣

宁县白吉坡水库管理所干事

187****4372

 

宁县白吉坡水库是宁县唯一的一座小(一)型水库,位于宁县盘克镇宋庄村,距县城约70km,坐落于泾河三级支流湘乐河上游,控制流域面积252Km2。白吉坡水库投入运行至今,已发展成为集防洪、灌溉、养殖、调蓄供水为一体的综合效益型水库,调蓄水量可灌溉下游湘乐灌区1.2万亩农田、解决盘克、湘乐2乡镇、33个行政村6690户33447人的饮水问题。同时,对县城及湘乐川的防洪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县城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根据《宁县水库管护办法》及《宁县白吉坡水库防汛应急预案》要求,已纳入全县防汛体系,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水库所在乡镇为防汛责任主体,乡镇长为水库防汛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村组管护人实施防汛预案,落实管护责任,按照防汛预案要求,开展汛前、汛期、汛后检查,配备防汛物资,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完善水库安全警示标志,并对水库进行日常管护维修。水务局为主管部门,水务局副局长为技术负责人,负责水库防汛工作的技术指导,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组建县级防汛抢险队伍,配备县级防汛物资,监督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督促乡镇落实防汛措施。白吉坡水库管理所为水库主管单位,白吉坡水库管理所所长为水库值守巡查责任人,做好水库的日常管理和值守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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