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1026jtj000/20230922-00035 | 发布机构: | 宁县交通局 |
生效日期: | 2023-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32项(宁县第1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32项(宁县第15项)
反馈问题:国道211、244道路破损严重,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尽快解决国道211线、244线等国省干线公路路面病害,全面提升路况质量,减轻扬尘污染。
整改时限:2023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路段)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国道养护工程项目。国道G211线涉及我县K399+000—K421+050段和K424+674—K451+300段,国道G244线涉及我县K633+000—K662+090段。我县于2022年9月和2023年2月组织技术人员对涉及路段情况进行了集中排查,2022年10月11日—23日、2023年4月10日—25日开展了油路修补工作。并在G244线K636+000—K647+480段、K657+012—K662+090段实施油路罩面养护工程,在G244线K649+280—K649+780实施了纤维沥青碎石同步封层工程,有效地提升了路况质量。二是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在日常公路养护中,严格落实“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管养机制,积极组织养护人员和机械设备,对G211线、G244线路面进行灌缝作业、修复坑槽,对水毁塌方、沉陷路段及时抢修保通。全面清理路肩、边沟杂草和垃圾,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高日常道路巡查频次,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全面提升管养路段路面质量,确保路域环境舒适、干净、整洁。同时,县公路段、交警队、路政执法队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车辆运输行为,提升公路服务管理水平。各乡镇加强路边群众住宅、临街商铺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力度,指定垃圾投放点,定期清理拉运,确保路域干净、整洁。
整改结论: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宁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2515
联系地址:宁县新宁镇人民路20号
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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